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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办学校的教师,学校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考核教师的办法,以教学质量为主考核教师

我是一名公办学校的教师,学校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考核教师的办法,以教学质量为主考核教师 我是一名公办学校的教师,学校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考核教师的办法,以教学质量为主考核教师,名次后退即罚款,排名在倒数的罚款更多,以这些制度不只扣除了教师日常工作所得的各种津贴,还从教师的工资中扣了不少。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9-12-31 08:5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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