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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忙查看电影投资合同是否合法

请帮忙查看电影投资合同是否合法 影视收益权转让协议 甲 方: 北京岐波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乙 方: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 例》、《电影管理条例》、中国广电总局电影局对电影管理的规定及 其他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 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院线电影 《战神诀》(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公映许可证为准,影片名称变更不影 响本协议效力,以下简称“影片”)之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之责任、权 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作为电影《战神诀》的出品方,根据相关协议,甲方享有该 片的收益权。乙方在对电影《战神诀》项目进度和风险充分了解的基 础上,自愿受让甲方所持份额权益转让,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 自愿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权:通过行使及利用影片于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著作权(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权、放映权、电视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 制品版权、片段使用权、出租权、一切新媒体权利及根据全世界任何 第6页 共18页
影片在发行地域的公映时采用的片名,应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 第7页 共18页
地区现在及将来的法律创设的全部种类的著作权及相关全部权利),
自行或授权第三人向公众提供影片、收取收益的权利。
发行地域: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
中国大陆地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海外地区:中国境外及中国境内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发行区域: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发行地域。
公映日:指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公开首次放映之日,但不包括影片在
国内外参加电影节或非商业放映而进行的放映。
宣发费用:指用于宣传、推广和发行影片的费用。
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指已颁布并生效的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
法规及政策。
中国政府许可:指中国政府所要求的与影片制作、洗印、放映有关的
各类许可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及在境外进行后期制作并洗印电影底片所需批
文,向中国和国外的电影节和电影奖项提名影片所需的许可。
二.基本信息
影片名称:《战神诀》(最终片名,以《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为准,
片名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影片规格:采用高清数字电影技术拍摄制作;
影片长度:影片长度不少于【90】分钟,不包括片头片尾时长;
预计上映时间:2019年11月-2020年5月(暂定,以批准日期为准)。
三.影片制作
1.片名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以下称“中国政府 主管部门”)同意。 2.版本制片方有权将影片本以字幕(制片方有权自行决定配以何种语言 的字幕)或为影片进行重新配音(制片方有权自行决定配以何种语言 的声音)后配以相应字幕。 3.制作、送审及上映计划 (1)影片上映:2019年11月-2020年5月(最终以实际上映时间为准) 4.制作费用 电影《战神诀》制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影片著作权转让费、 剧本创作费或授权使用费、音乐版权费、演员酬金、场地租用费、器 材租赁费、道具场景搭建或租用费、后期制作费用;影视衍生品开发 费、律师费、保险费、承制单位的制作管理费、报批费、税费、送审 用字幕制作费、标准拷贝制作费等为完成该片原声版汉语普通话本 意、拷贝等全部物料所有必要的费用。 5.推广发行费用 包含影片宣传推广费用及发行成本、发行代理费(以宣发公司签 定的协议为准)。 四、影片收益权转让 【发行投资比例】=【发行收益比例】=乙方投资额/1.5亿*100% (2)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电影《战神诀》一切成本费用、比例 第8页 共18页 (1)乙方愿以合法自有资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大写:_________),获得本影片发行投资份额的________%
(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享有发行收益 的_________%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专用账户支付。乙方未按约
定支付全部投资款项。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投资款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资比例分配收益。 第9页 共18页 计算、收益分配等所涉及的相关数字(额)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 至小数点后三位。 3.乙方转让款支付: (1)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款,且以人民币汇入甲方开立的指定账 户,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需在协议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转 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岐波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账开 户 行:交通银行广渠路支行 五、收益与分配 2.影片发行票房收益 1、票房收益=票房净收益×甲方份额占比×乙方认购占比; 2、票房纯利润=票房总收入 - 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票房总收入 的5%)- 税收(票房总收入的3.3%)- 院线分成; 3、院线分成=(票房总收入 - 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 - 税收)× (50-57)%; 4票房净收益:是指从“票房纯利润”中按以下优先次序扣除以下项 目 后的余额: 1)在各收入渠道中扣除的各类税费; 2)该片发行代理费; 3)发行公司垫付的宣发费用; 4)影院及院线奖励(如有); 5)电影总收入扣除本条款第1至4项后的余额,由该片投资各方按各自投
号:1100 6214 2018 8000 24911
1.电影总收入包括院线发行收入及非院线发行收入,本次转让为院线
发 行净收益权及网络版权收益。
六、影片送审 第10页 共18页 3.版权收益 4.结算 (1)电影院线收益结算: 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且影片上映之日起两年内,结算时间为电影在 中国大陆院线下映之日起的3个月内;电影总收入应按上述结算期限结 算;甲、乙双方同意由影片的制作方全权处理该片制作进度与执行一 切财务事宜;负责聘请该片的主要演职人员及支付其报酬;并负责执 行与该片拍摄及制作相关之一切事宜;负责磋商并签署影片相关院 线、信息网络;电视广播及非院线的境内外所有渠道的发行代理协 议;负责该片的全球发行和宣传之统筹工作并拥有宣发方案及宣发预 算的最终决定权并安排相应费用; (2)其他版权收益: 鉴于其他版权收益通常安排在院线收益之后,自此片落片之日起 壹年内,各项收益在扣除中介公司(或个人)代理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之后的收益金额,每三个月安排一次收益结算。甲、乙双方同意由甲 方全权处理该项事务的发展与执行一切财务事宜。 (3)乙方指定账户: 用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4)如乙方账户需要变更,乙方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以书面形 式提出申请,账户名主须与乙方姓名一致,若不一致,则需要提供更 改人双方的证件信息备查。 包括:网络版权(优酷、爱奇艺、腾讯等)、有线电视及无线电 视版权;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数字放映、酒店、航空放映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在任何媒体中以数字格式发布影片等其他一切在大陆地区的公 开放映权的版权销售收入,扣除中介公司(或个人)代理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之后的余额。
制片方负责执行影片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送审等相关手续,所涉 费用和支出计入影片总投资。 七、发行条款 1.乙方同意甲方将影片委托给第三方发行公司负责在全球各影院放 映的推广工作,以及电视、音像、网络、航空等各类媒体和传播方式 的宣传发行工作; 2.为宣传影片参加影展活动,甲方可邀请乙方参加(根据实际活动 安排乙方有最终决策权)。 八、参赛条款 1.甲方确保在电影《战神诀》宣传过程中,所涉及的署名权益不得 违背各方利益及损害各方形象; 2.本协议各方(当版权认购额达到电影《战神诀》版权认购总额1/3 或以上比例时本条款生效)对所获得之荣誉奖励按以下规定执行:电影 《战神诀》荣获国内专业性奖。所获奖杯、奖状、奖牌等应交由甲方 保存,其余各方可复制一份另行保存;电影《战神诀》所获奖励,合 同双方按主办单位的规定执行,单项奖奖金归获奖个人所有。 九、违约条款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变更规定之条款,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守 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能遵守本协议约定,签字之日起3日内乙方未按时向甲 方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应支付的投资金额1‰支付滞纳金。 如确实因乙方无力继续投资影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视乙方 放弃此次投资,所签本协议作废; 3.若乙方于影片在全国公映日(以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的日期及场 次为准)之前五日内,仍计划继续投资影片,则乙方的投资金额及所 取得的投资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11页 共18页
4.乙方出资金额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撤回,由于乙方原因中途提出 赎回转让款的,甲方只退还其转让款的30%,影片上映发行后乙方未提 出的,视为自愿放弃赎回权; 5.乙方对电影的投资风险应有相应的认知、并在考察了本项目后自 愿投资及自愿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风险责任,乙方对投资款项拥有完 全的处分权,投资该项目已获得充分授权,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予以转让、质押或 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对因履行本协议所知悉的《战神诀》有关的剧情、主 创、演员、拍摄进度等一切信息,均视为商业秘密,双方均应承担保 密义务。未经商业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 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否则,违约方应 赔偿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1.影视项目投资存在风险。乙方保证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该项 目已详细了解。若该项目因市场原因出现亏损,甲、乙双方应以投资 额为限按照双方投资比例承担损失,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要求赔偿; 2.本协议由甲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 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内容均充 分理解并已协商达成一致; 3.双方应本着互敬互利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发生纠纷,双 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4.本影视项目未能于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院线上映(不可抗力因素 第12页 共18页
除外)的,甲方应在预定院线上映之日起6个月内按年化8%的利率返还 乙方的投资款本金及投资期间的收益。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非双方过失或故意导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且不能克服或即使能预见亦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水灾、旱灾、台风、火山爆发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 骚乱和流行性疫病等社会性事件,或导致无法完成影片发行的国家政 策或事件等; 2.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部分或全部 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 力事件期间应予中止。但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 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并有责任尽全部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 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三十日以上并且致使 本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分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 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 4.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 除责任。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对因延迟通知对方而扩大 的损失,不能免除责任; 5.如因演员涉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绯闻等恶劣事件,严重影响该 影片质量,甲方为影片能够如期上映有权更换原定演员; 6.如出现因外交、战争、国家重大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造 成影片停映或延映,导致影片无法于约定时间内上映的,则不受此 条款限制。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第13页 共18页
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中留存的地址及 方式为准,一方若有变更,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 不利的法律后果; 3.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误行使本协议中的权利的,不代表对本项或其 他权利的放弃;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后,由甲方开具《版权收益证书》及收据后方为生效。 本协议共有附件两份 附:签订协议后乙方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签字)、 打款银 行卡复印件(正反面签字、开户行、开户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9-12-2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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