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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来跟爷爷奶奶住一块,13年从村委会租的一处房屋,共主房两间

我家原来跟爷爷奶奶住一块,13年从村委会租的一处房屋,共主房两间 我家原来跟爷爷奶奶住一块,13年从村委会租的一处房屋,共主房两间,一间饭屋,入住修缮费租期50年(现刚得知房屋租期最长为20年)没有明文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如今,村中集体拆迁,用村中平房换楼房。租期按照约定还剩35年,村委拒绝赔偿损失及提供住所,还要求自行搬走,村委还伪造了假合同一份,村中停水,使得老人至今居无定所。请问各位律师,此事件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9-12-27 21: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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