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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
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 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房也交了,合同写的开发商应当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房屋权属证明。 现在还没有拿到产权,我也没有付尾款。我付款方式与日期最后一条写的是:交付产权前付清尾款。请问现在已经过了交产权 时间,我也没有拿到产权,我没有付清尾款,会承担违约责任吗?谢谢 有人说我写的:交付产权前付清尾款。是指的2015年1月1前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吗。但我最后一条没有写时间。所以想请律师帮我解答下谢谢。开发商现在办理部分产权了,但是我的还没有办下来,我需要给钱吗。不给我违约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幻岁月(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12-27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