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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向对方货款2万,

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向对方货款2万, 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向对方货款2万,首先在我卡直接扣2千然后叫我转指定的账户,对方说银行卡流水综合评分不足不能下款才%50要做到%100,叫我再转6千指定的账户流水可以提升%100就可以下款,那我按照这个操作转了钱过去,这次说现在提升到百分之八十还有一个月的流水没有完成要转1万2千,然后我停止了,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对我是否会影响?对方是用微信发合同书然后我拿去打复印出来签字的,合同上名字打手指纹,现在我找对方说我不做了,可以退款?对方说款可以退7~15个工作,对方说是我个人原因中断,按合同约定我行将你的信息列入黑名单,同时按合同条款法院会响你发起传票赔偿%5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杰(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12-2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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