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借贷平台,借款1650,5天时间还款3050,属不属于
属于的。
小心被骗
月息超过2%即为不合法
属于的。
属于的。
属于的
属于的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属于高利贷。
即使是高利贷也是保护的,别抱什么侥幸心理
属于。然后呢?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借款民事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