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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超出物品抵押余额的抵押还有效吗?

超出物品抵押余额的抵押还有效吗? 《担保法》第35条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我朋友问我借5万元做生意,他拿汽车抵押(这辆车最多也就10W),问题是这量车已抵押给了银行,贷了10W元。
那我和他再签一个5万元的抵押合同。我看法条,这个5万元已超出其抵押物的余额部分了,抵押还有没有效呢?这个抵押合同能成立吗?我能得到抵押权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wj198……(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3-03-18 21:55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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