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孩子要经过对方同意?那就完了,他找各种理由不给看,怎么
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可直接诉讼的
可以 起诉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民政局离的,向法院起诉;法院离的,申请执行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起诉维权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