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有借,我没有借到钱却要我还299元的个人评估风险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千万别交别理拉黑就可,对方诈骗,远离网贷除了骗子就是高利贷,具体咨询可微聊有偿解答
要谨慎
网贷种类多 不能盲目操作
找律师帮你查一查 具体分析核实 讲解清楚以后 再正确处理 比较安全
不要大意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很多通过网贷方式来诈骗的,自己要多小心.
还本金和2分以下的合法利息,即不超过24%的年利率
谨防诈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是诈骗,谨慎处理,以防上当受骗。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你好,此类情况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远离网贷谨慎处理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建议你和当地的律师见面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