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个花呗分期的APP平台说我可以在他们平台贷到三万元分三十六期还款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
谨防被骗
你好需要根据相关材料判断是否合法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本律师回复如下,望采纳:
找律师帮你查证 核实 正确处理比较稳当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你好,让我看看合同和个人账户的相关情况,我给你判断清楚是否可信
千万别交别理拉黑就可,对方诈骗,远离网贷除了骗子就是高利贷
可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你好,可能构成网络诈骗,建议您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网络上网页的截图等,然后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你好,很有可能涉嫌网络诈骗,建议你谨慎对待,避免诈骗。
你好,套路贷猖獗,请理性对待。
最好谨慎处理,防止损失。
你好,建议谨慎处理。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你这个案子。越早对你越有利
您好,不可信很有可能是诈骗
你好,可能是网络诈骗,请谨慎处理。
网贷有风险的,可能会被骗的,建议谨慎处理,防止上当受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