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家庭式企业,离婚该怎么分配财产及补偿

家庭式企业,离婚该怎么分配财产及补偿 结婚4年,由于家庭是做食品经销的家庭式企业,没有分家。夫妻结婚后一直在店铺帮忙,没领过薪水,跟公婆叔婶住一起,结婚2年以后又和别人合股办了个工厂。4年的期间创造了不少的财富,一直以来由3个小家庭为大家庭创造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该要怎么分割?
其中店铺是婚前公公买的,当时由于我老公在坐牢期间不能办理产权,店铺产权写的是小叔的名字。不过在结婚的时候去公证处做了份公证,公证内容是说店铺我老公和小叔都有产权。店铺经营的法人又是小叔的名字。办的工厂法人也是小叔的名字。其中我老公占股份30%,小叔占股份35%,工厂每月有发薪水。所有的股份都是由家庭全部支出,工厂的盈利也全部归家庭说有,银行贷款也是由家庭全部支出。结婚第3年,公公为2个儿子一人买了一套房子,产权在老公和小叔个人名下。只付了首付,银行分期付款。
4年期间,我为家庭兢兢业业,流产过3次。后又因感情破裂,男方嫌弃我不会生孩子,要求离婚,他说他名下没任何财产,并且不给于我任何财产于经济补偿。
请问按法律我真的得不到任何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61970……(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3-03-18 14: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