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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协议

离婚财产协议 和平协商离婚,不走法律诉讼途径,男方愿把所有房产归到女方名下,请问:

一:是不是要把自愿协商的财产归属协议书先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再办理离婚?

二:有了公证的协议书,办理离婚后,还需不需要把房子的户名改成女方的?(户名上有男方的,需不需要去掉?不去掉会不会有麻烦?)如果需要改,那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期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心果10(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03-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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