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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派出所乡政府检察院都不处理,伤人者故意伤害逍遥法外,我们该怎么办?

派出所乡政府检察院都不处理,伤人者故意伤害逍遥法外,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这件事情是在正月里发生的,我的父亲因邻里纠纷,被对方用锄头殴打造成伤害,腰部三根支骨粉碎性骨折,起因是对方在我们家井下面打井,会影响我们家饮水供给,于是引发口角,对方恃强凌弱人多势众恶意伤人,便随手拿起挖井的锄头狠打。事后我们报了派出所,介于农村里邻里情分,不愿结下仇怨,目击证人不愿明显作证,只含糊其辞地暗示。对方也自始至终不承认事实,但主动申请调解,在派出所和乡政府以及村长的主持下,暂时支付了一万元医药费,调节过程中,对方被问是否打了人,他们也不承认。我父亲的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和九级残,派出所将材料交给检察院,但检察院以无目击证人退回材料。现在,乡政府及派出所都不处理,证人证词上面居然变成了是我父亲自己摔伤!!!我们家里是两个女孩,全依靠做民工的父亲打工,他今年不能出去打工的话,那下个学期我们家将面临巨大危机,我的奶奶也八十高龄,近来身体状况也非常不好,妈妈在医院照顾不能回家。其实我们最初只想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就够了,不想他们真的去坐牢,现在对方完全不想负责逍遥法外,请求周律师指点这件事我们还有胜算吗?又该怎么办呢?我甚至都想到了自己去上访,但证据这方面我们明显吃亏,现在我爸爸还在医院治疗,家境贫寒心力交瘁,难道我们只能忍气吞声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ilinh……(湖南)
提问时间:2013-03-17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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