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殴打并打下字条,本人没有证据证明,除了身上的伤,请大家帮忙搭救。
被人殴打并打下字条,本人没有证据证明,除了身上的伤,请大家帮忙搭救。 我于2013年3月11日晚,和刚认识的女朋友李某在单位约会,黄某1点钟打电话叫我和我对象去洗澡,然后我和我女朋友去了他洗澡的地方,在5点的时候黄某打电话让我开车去接仍某,并告诉我,让我回来后给他打电话,刚离开不久便收到女朋友的求救短信,我立马回去,黄某说没有发生什么,李某也说没有发生什么,可是后来黄某和我说他们发生了性行为,还告诉我这就是你找的对象,我说出现问题让黄某一人解决。黄某让我问问李某她会怎么说,结果两人都说没有发生什么,因为我怕黄某,所以就和李某离开了,随后我和李某提出分手,但是李某一直追问我是不是和黄某是一伙的,我否认,于2013年3月15日晚10点,李某约我出去想谈谈,结果在我刚出门的时候从车上出现两个男人子把我拖进车里进行殴打,并带到一个地方殴打将4个小时,还让我抄写他们准备好的一份字条,并打下欠条5万元,我应该怎么办,现在报警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的罪行,我所写的东西都是他们殴打我让我写的,那会属于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8803……(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3-03-1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