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恒昌贷款63279元这是实际到账金额,合同金额是8万接近9万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有套路贷的嫌疑。
直接起诉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你好,很有可能涉嫌网络诈骗,建议你谨慎对待,避免诈骗。
您好,在借款时不能预先扣除利息。请问是否有实际到账的银行流水是否有保存?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金额为准。详细情况我还不了解,您方便时可以与我联系,我的联系方式,点开我的头像主页里有。了解详细情况后,我会尽快为您解决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