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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关于诈骗

关于诈骗 一个人以自己开公司需要钱之类,以及公司周转等理由(事实上此人并未开公司,并且应该是连工作都没有的),向多人借款,一直号称会还,但一两年后都未还.涉及金额16万多(一人现金10万,一人银行转帐6万5千,一人现金2千).没有借条.现在仅有部分录音能证明他借过钱.录音中包括姓名,当时借款原因,借款金额,时间,至今一分未还等内容.
如果现在去公安局报案,他的罪名成立的话.这些借款是否可以要的回来?如果他说没钱,名下没财产怎么办?这算不算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他老婆名下的财产是否可以用来还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nxi1……(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0-07-13 16:0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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