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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起本人自有资金借给朋友A开展业务,承诺回馈利息。后续陆续有其他朋友也通过转账给我

从2017起本人自有资金借给朋友A开展业务,承诺回馈利息。后续陆续有其他朋友也通过转账给我 从2017起本人自有资金借给朋友A开展业务,承诺回馈利息。后续陆续有其他朋友也通过转账给我,再转账给朋友A获取利息,开始本人从中获取相关利差,至今年3月,朋友A开始无法正常回利息,本人就不再收取过利差,其他朋友的利息与本金均无法获取(朋友A只支付了一些催款紧急的款项)。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我与我朋友A是否形成借贷关系,我与我其他朋友间又是否形成借贷关系?如果其他朋友报警我应该怎么处理?注:没有任何字据,只有转账与聊天记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布鲁斯  李(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9-12-08 11: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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