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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被列为失信人员,是否影响孩子上私立小学?

前夫被列为失信人员,是否影响孩子上私立小学? 前夫在我们婚内被列为了失信人员,并且他所有的借款我都不知情,后来我们离婚了。现在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但是前夫还在失信人员名单中。我看到关于失信人员的限制中第7条有写明禁止失信人员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我本人收入还可以,为了给孩子良好的教育,我希望让他读私立学校,一年学费大约2万。我想知道,现在我们离婚的情况下,我的孩子能否就读私立学校?


失信人的限制有,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喵里个喵(重庆)
提问时间:2019-12-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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