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如何维护自己最大的聘用就业协议书
如何维护自己最大的聘用就业协议书 是这样的,我的一位朋友今年大四准备毕业,她参加了她当地的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她刚开始看了下那个招聘公告,“普通高中教师招聘范围:“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重点是,我的朋友是三本的类的全日制本科,然而她尝试去报名,就拿了所以资料去报名,经过了他们的教育局的审核,她有机会参加招聘考试,接着我的朋友进行一轮的笔试考试,面试考试,最后被教育局录用。关键是,我的朋友和教育局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协议。(并且她的就业推荐表已经压在教育局,是为了防止我的我朋友跳槽之类的)。。。现在我的朋友很担心,那个教育局会以我的朋友不符合“招聘范围”,与她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很奇怪,如果当初不合符报名条件,为何有会通过审核,以及还让参加考试,面试,并且签订聘用合同(压住对方的就业推荐表)。法律能否让教育局解除合同?假如解除了合同,会对我的朋友带来巨大的损害,(如,我朋友不能参加其它地方的招聘面试,错过了其它地方招聘机会,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如何才能做到维护自己最大合法利益。我的朋友不存在填报虚假信息,全都是填写着她们本校(三本学校)的信息,并且所有的证书以及证件都是合法,不存在刻意欺瞒教育局,(因为这是教育局审核资格的,并且通过合法程序笔试,面试,签约,再次审核盖章)。现在我的朋友非常担心失去这个宝贵的工作,担心对方教育局以“不符合招聘范围,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既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请问,教育局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解除聘用合同?我的朋友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最大的利益?她真的很害怕失去这个录用的聘用合同机会,因为现在社会找工作也不容易嘛!真心的希望律师们可以帮帮忙,给个建议,求我朋友心里安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尚易谎言(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3-03-16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