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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与两个朋友要一起租套房,于7日在现住地附近看中了一套两房一厅,并先支付给房东押金200元,并说过几天再入住,租金是每月750元。房东当时是说随时可以入住,没说具体时限。我们于16日上午去找房东,打算当天正式入住。结果房东告诉我们,房子于昨日(15日)租出去了,并且不退还我们的200元押金。房东的理由是,我们久未入住,并且他没保存我们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不上我们。我们现在心中气愤,押金被扣,住房不得不重找。请问您如何看待此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奋斗的羔羊(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03-1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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