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转让公司,收条遗失,原所有人重新恶意讨要转让款。

转让公司,收条遗失,原所有人重新恶意讨要转让款。 今年1月23日,黎某与其股东,将他们共同持有的幼儿园转让给我。我全额支付转让费后,黎某在教委办理了办学许可证的法人变更,幼儿园法人也变更成了我。2月25日开学我也开始正常经营。但近日不知黎某从何处得知,当时他写给我的收到转让款的收据遗失了(当时支付转让款是现金支付)。便开始恶意提及我未支付他转让款。请问,这种我会承担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in_d……(重庆-涪陵)
提问时间:2013-03-16 14: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