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用人单位应聘时,签的合同是4班3倒工作8小时,入职后通知我
我在用人单位应聘时,签的合同是4班3倒工作8小时,入职后通知我 我在用人单位应聘时,签的合同是4班3倒工作8小时,入职后通知我,工作三班倒,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正常工作8小时,加班4小时,加班没有1.5倍就是正常工时工资,后来被公司辞退的人把公司告了,因为1.5倍工资的事,后来公司让我们签一份放弃1.5倍名单,不同意的都被公司以各种名义开除了,我为了工作,签了同意,工作半年后,现在公司要改工作制,连续三个白班,休24,连续三个夜班,休三天,没班工作12小时,例123白班,456夜班,789休息,公司让我们签一份调查卷,我因为家远,每天工作12小时,做通勤路上3个小时以上,在家休息不到9小时,好的出去吃饭时间,休息时间严重不足,我就写不同意,原因单班时间短休息不足,尤其是夜班,当时公司只是说调查不影响工作,可是签完后有人说公司已经定的这种工作模式,让我们签字就是想把不同意的人,开除后不服2000元的辞退费,请问,我该怎么办,加班1.5能要求补回来吗,2000元还能要吗,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9-11-29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