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尤其房产归乙方个人的是否有效?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尤其房产归乙方个人的是否有效? 各位律师您好,请帮忙看下这份婚内协议尤其是对房产的约定是否有漏洞?是否已表达清楚房屋完全归乙方一人所有?就是想知道是否有漏洞和风险?非常感谢!
甲方: ,男,汉族,户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 ,女,汉族,户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了明确双方财产情况,避免日后因夫妻
财产问题带来的纠纷,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理性讨论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财产的归属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财产和债务约定:
1、现有房产情况:①位于 的房屋(房产证编号: ,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该房屋无贷款,无欠款);②位于 的房屋(房产证编号: ,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该房屋银行按揭款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房贷剩余部分由男方承担)。现双方协商,上述所列2套房屋产权归乙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甲方承认上述所列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并放弃有可能与该房屋产生的任何权益,离婚时甲方不得要求分割。
2、除上述房屋所欠银行按揭贷款外,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目前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以后如果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二、不管双方日后是否离婚,房屋所有权仍遵守第一条约定,且房贷剩余部分由男方承担。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乙方死亡,甲方不具有上述所列房屋的继承权,该房屋由乙方子女: (身份证号: )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乙方许可情况下,甲方不得利用婚姻关系擅自对第一条所列房屋做出任何处置,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所受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五、由于双方已到第一条所列第二套房屋按揭贷款银行咨询过,在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不同意双方变更登记 ,故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后续在能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时,甲方应该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权变更至乙方一人名下的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san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9-11-28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