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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请问县国土源局有权无理由强行的收回集体使用土地证吗
请问县国土源局有权无理由强行的收回集体使用土地证吗 就是征地补偿的,现在又不经我们同意,悄悄的登报注销强行收回做为商业拍卖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未知Di以后(北京)
提问时间:2013-03-15 20:05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徐志远律师
2013-03-15 20:09
有的;他是代表国家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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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全律师
2013-03-15 20:24
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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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路律师
2013-03-15 20:45
您好,应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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