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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请问离婚后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在法院民事调解的时候,双方口头共同达成房屋平均分割,其女方要求把自己的一份留给子女(夫妻只有一女,已经成年),有人证在场。但是民事调解书上是把房屋划分给男方的,未注明女方把自己的一份留给子女。已过半年了,现在女方要求重新调解,想把自己留给子女的那份财产在离婚书上面注明,但男方说房屋是他自己的,不会重新调解,并且男方已再婚,那边有一儿一女。请问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究竟是谁的?女方能不能申请重新调解,法律支持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3806……(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3-03-15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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