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提前一月通知要加租,合理吗?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提前一月通知要加租,合理吗? 租赁合同签订的是两年,但是刚过了10个月,房东就通知说下个月开始要加租。【合同内有一条:合同期内,如甲方/乙方确实需提前终止合同(满六个月后),本着互相协商的友好精神,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租客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必须配合新租客看房,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违约金,人民币2200元。】单凭这点加租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kk1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3-1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