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合同问题
这是民事权利,原则上由民事主体约定处理。你们既然已经签订合同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那就应当已经约定处理。
合同约定是大于法定的。这种情况得看你跟对方是怎么约定的,合同约定内容如果都符合法定条款的话,你就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
理解上有问题。可得利益不是这个概念。要是那样,他不是得到利益仍占有房子,房子成了不当得利。应得利益是指他如果将房子转卖他人,所得利益比卖给你的少,这之间的差额是他的损失。民法的原则是损失填补,即使是守约方也不能得到不属于他的利益。
可以。
我认为可以不按你的方案进行处理。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
如有需要,最好能够与您面谈,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最全面、最优质的律师服务!
北京知名诚信律师 蒲 文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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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1056928223
不能
应当是可得利益的赔偿
居间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是否需要赔付,要根据合同约定,建议委托律师看一下合同,为你提供全面解答
你所签订之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法定违约金一致,应当赔偿差价损失。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你们签订的这个合同太笼统了,基本上没有什么可操作性。签订合同就是为了日后出现问题处理简单,但是你们签订的合同认为的复杂化了!可得利益如何去判定?!这种情况双方不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只能通过共同委托估价或者起诉解决。
如果你们没有约定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的话,只能估价,而估价是按照现在的房屋实际价值与你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差价来确定的,而不是你说的那种计算方法。
本律师建议:看合同当中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条款,看对是否对您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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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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