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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团伙诈骗案件中从犯从不知情阶段到知情继续工作阶段是否能分别量刑。

团伙诈骗案件中从犯从不知情阶段到知情继续工作阶段是否能分别量刑。 女朋友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一金融公司任职,(诈骗公司,骗人投资期货原油,以虚假盘控制骗取客户资金之类的公司),5月8号进去做业务员到6月1号还没有业绩~没拉到人投资,后经理让她去接打电话,许诺底薪+提成,提成为公司业绩的1%(接打电话的主要工作是:某些必要的时候一些客户需要咨询,聊天,或者教如何操作软件,大部分工作都是业务员在微信电脑端完成。),7月25号案发,后取保候审,期间口供交代说6月底才知道公司违法,之前不知情。现在检察院按4月5月全公司业绩45万来算她的诈骗金额,但是有很多业务员的工作她全程并没有参与,检察院方面要她按她全部涉案来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提问1:从不知情阶段到知情继续工作阶段是否能分别量刑。5月进公司做业务员的工作本就没业绩,学历低,无法分辨其公司是否违法,后6月1号又转岗位做客服接打电话,口供交代的是是6月底才知道违法。不知情期间,业务员产生的业绩也算到头上了。
提问2:涉案金额是否会影响罚金金额?按45万涉案算,从犯罚金一般会是多少的范围(不要复制黏贴,请按经验谈一下。心里好有个底)
提问3:目前司法程序上来说,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会写明量刑罚金具体金额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57170……(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9-11-24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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