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您:我父亲九月十九出的交通事故,交警十一月十八日才下认定书
根据责任划分协商或者起诉赔偿。
1.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大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并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建议交警队申请交通事故救济基金,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有一定的风险,建议谨慎处理。
你好,事故认定书作出后,若一方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伤者也可直接起诉维权,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事故认定书作出后,若一方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伤者也可直接起诉维权,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建议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