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燃放烟花爆竹发生事故,受害人与烟花爆竹零销点摊主纠纷
燃放烟花爆竹发生事故,受害人与烟花爆竹零销点摊主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A在烟花爆竹零销点摊主B的摊位上买了些许烟花爆竹回去燃放,不料发生事故,A的一支眼睛被炸伤(估计恢复的可能性不大),然后A就找到B让其赔偿。B的烟花爆竹零销点是合法的,产品也去当地有关部门鉴定为合格。但这个事情发生时,B摊主的营业执照刚到期没几天,还没来得及更换。
请问:1.A要求B赔偿是否是合法合理的?
2.假如是合理的,B应该赔偿多少?
3.假如不合理,A应该自己负责?还是要求生产烟花爆竹的厂家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rks0……(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3-03-1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