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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值送的项目使用了一个,商家因没有消费充值的钱做项目为由

1.充值送的项目使用了一个,商家因没有消费充值的钱做项目为由 1.充值送的项目使用了一个,商家因没有消费充值的钱做项目为由,要求收回已做(充值送的项目)的费用(已协商,客人同意给回送的项目的费用)
2.商家当初充值时没有告知客人退款退卡要在多少天内可以全退,多少天后退款退卡要扣除什么费用,说是充值开卡了就算是默认签订协议合同(但充值时没告知清楚当事人,事后要求退充值费用时才说的,没有明确的合同,一切都是商家自己说的)
3.商家要求消费者退款退卡扣除一半充值费用,(不转为项目就没得退,说是因为给了已离职技师提成和手工费,商家自己也亏本,所以变相要消费者买单公司和员工之间的费用?是否算强加费用?),或者选择扣除的那一半充值费用转为项目(是否算强制消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9-11-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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