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在合同租赁期内,房东未通知租户预交暖气费用1200余元
租房纠纷,在合同租赁期内,房东未通知租户预交暖气费用1200余元 租房纠纷,在合同租赁期内,房东未通知租户预交暖气费用1200余元,随后向租户索要该费用,租户表示在未知条件下被办理暖气不可理解,无法缴纳该费用。既房东提出终止合作关系,不退还押金及预缴纳的一个月房租费用,事后租户通知房东收房终止合作关系,房东继续索要暖气费用,(缴费暖气季度11月–2月租户未使用)若起诉,哪方胜诉概率大些,签订的纸质合同标注为“暖气费用由租户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O Mind(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11-15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