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普惠快信上5000分期15个月买了台手机每个月让我还479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合理的本息要还
利息过高的,可以起诉降低。
月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二
你好,这个你看看你的利息吧,超过年息24%是不还的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
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具体的你可以来电沟通。
这种情况有较大的风险,建议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