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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7月缴纳印花税,是零申报,但未缴纳成功,本人并不知情,11月去税务局办其他事情
本公司7月缴纳印花税,是零申报,但未缴纳成功,本人并不知情,11月去税务局办其他事情 本公司7月缴纳印花税,是零申报,但未缴纳成功,本人并不知情,11月去税务局办其他事情,被告知此事,并被税务局告知要处罚400元.请问在没有收到任何税务局电话、短信、书面等责令整改通知的情况下,这种处罚合理吗?
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就被处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玉轩(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9-11-1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