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有“干爸”保护,打伤60多岁的看门老人,砍伤老人的儿子头部。派出所至今未处理
因有“干爸”保护,打伤60多岁的看门老人,砍伤老人的儿子头部。派出所至今未处理 2013年2月8日,中午1点左右。因是年根唐山市西韩城镇的集市依然有很多人。一小青年把捷达车直接停在韩城信用社大门口前,(因随时有车辆出入,门前是不许停车的)看门的宋师傅赶紧过去让小伙子把车开走。小伙子当时就臭骂宋师傅,并动手把宋师傅踹倒在地上。好心人忙叫来老人的儿子,小伙子上来就骂,我打的,打死他。边说边伸手打老人的儿子。两人动起手来,边上还有一妇女帮着小伙子厮打。小伙子一边骂一边跑着抓起一把铁锹向老人儿子的头上砍过去,帮忙的妇女让小伙子快跑。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报了警,小伙子的同伙又来了两个,估计看老人在地上哆嗦,老人的儿子头破血流就没动手。警察出警好慢,拍照录口供,明明是正当防卫被砍伤,警察居然质问伤者:“你们动手着吧?就是不先送被打瘫在地的老人去医院,警察居然对打人的小伙子说:“去找找XXX(韩城一很有名望很有实力的人)”于是打人者跑了,一会警察也走了。留下愤怒的群众,和躺在地下的老人和头破血流的年轻人。在好心群众的帮助下,因集上堵车120开不过来,老人在地上躺了1个多小时。好心人用三马子将老人和伤者送去利康医院。不多时就有人开走了打人者的捷达车。派出所至今没给个说法,群众说XX是打人者的“干爸”。肯定白打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maf……(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3-03-14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