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9年9月3日,被告作为二房东与原告签下租房合同并收原告押金及半年房租共16450元
2019年9月3日,被告作为二房东与原告签下租房合同并收原告押金及半年房租共16450元 2019年9月3日,被告作为二房东与原告签下租房合同并收原告押金及半年房租共16450元,但并未履行合同内容租房予原告,且并未退款给原告后失去联系,2019年10月9日在经派出所调解,被告出具了欠条一张。借条载明:欠款15900元,先于2019年十月底还款3000元,剩余12900欠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欠款,但均未果 这种情况下我应该以欠钱不还起诉还是租房合同纠纷起诉他呢哪种起诉方式比较简洁快速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9-11-12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