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中间协议离婚男方一直不同意,现在我想起诉离婚,可是我没有户口本结婚证
可委托律师
要直接诉讼解决问题的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
关于共同财产及债务:诉讼中,您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车子如果是婚后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如果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在诉讼中同时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的20%-30%。
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书等到被告常住地法院起诉。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您好!自己可以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档案材料,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户口本,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起诉离婚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你好,对方是哪里的人。
你好,可以起诉委托律师。
你好,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直接与律师沟通。
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起诉离婚需要的是你的身份证和证据材料,结婚证可自行去民政部门调取。可加微信详询
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委托律师,需要律师联系我,能够帮助您。
有意委托可以安排时间到所面谈
您好,请问您有工作吗?您现在在哪?有经济来源吗?详细情况建议您进一步阐述,委托律师事宜建议联系我,我们详谈,作为弱势群体一方,我们是非常能够理解的。
您好,您可以与我们律师团队协商。
你好,建议提高警惕,不要被骗。
您好,需据理力争,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掌握,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我们可以帮助您
有签订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协议的话协商处理。
这种情况是建议你们先进行协商处理的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五)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