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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我交了房租别人没交,二房东为了自己不亏钱算我只交二个月是否合法?vip

我交了房租别人没交,二房东为了自己不亏钱算我只交二个月是否合法? 背景是这样的:押一付三的长租,三室一厅,每个月3000,契约1年。四个人合租(房租是1000+1000+500+500)。室友B找到的房源,所以大房东A收房租一直只认她,都是我们交给她,她再给大房东。注意:我们和B未签订任何契约,室友B和大房东A签过房屋租赁合同。

最近室友C在三月一次的交房租节点上想退租,在退押金的问题上和室友B产生了纠纷。室友B的意见是不愿意退C押金,自己不是二房东,让她找大房东A要,而且当着我们给大房东A打电话,但是大房东的意思是“自己只管三个月找B收9000,至于B怎么跟其他人收费的她不管。”B很不乐意,这意味着她不但要给C押金,C走后如果没有顺利招到房客,自己也要负担空房租金,反复强调自己不是二房东,说“合着我租个房还要自己搭钱?”。遂提出她自己、吃瓜的我、和另一个吃瓜室友D均摊没人租房时的租金。

我表示不能认可,请她们自己去吵,这事和我无关。

转天,室友B交给大房东A6000块钱,和大房东A俩人商量好按2个月房租算,然后通知我和吃瓜室友D,说用我们的钱补退租室友的空。

我反对说我明明交了3000,3个月的房租,结果转天就给我按2个月算,我要找法律专家问问。
室友:你问去吧,我就是搞房地产的,我这样是合法的,我劝你不要搞事情。
可是一开始租房时就没这样说要把风险均摊给我们好吗?总之现在除了A和B之间有合同,我们有转账记录,大家都是空口说白话,谁也没证据——我想室友B和大房东A的合同上,也不会一开始就把这种意外发生才临时决定的事情考虑到吧?

问:我真没有办法反对这种临时口头添加的霸王条款吗?有没有办法(依靠法律)或者补充条款维护自己权利?而且问题不是凭空蒸发了1000块钱,而是以后都要这样,这我不能同意。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anruz……(天津-河西区)
提问时间:2019-11-0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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