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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各位律师!帮助

求各位律师!帮助 我老婆提出离婚,我看她坚决要离,我就同意离婚,但有3个条件! 1(我有个小孩)我要孩子的监护权。2.我给小孩办银行卡 要求她每月给卡上打600块/月,做为孩子的抚养费用。3.以前我们在婚区间 双方的经济账 算清楚 该退的退换我钱。 她不同意,后2条不同意,说孩子出生2个月后放在她妈妈家抚养 要算工资 注明一下(当时是这样,她认为她家带孩子条件好点,坚决要去她家带 大概5年,)我是这样认为 ,我妈当时是不愿意给他们带,位了谦让她 就让他 回娘家带 ,这要算工资 有没法律依据 是不是不合理!还有她说我不同意签字,她就把小孩带走  这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她起诉离婚  会怎么判!在线等 恢复   求各位给个参考 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真实的小强(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3-13 18: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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