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无犯罪记录证明问题
无犯罪记录证明问题 您好!
我弟弟于去年某天夜间行路时,遇见一伙人共计8人,莫名地遭遇言语侮辱后与其发生肢体冲突,路人见状报案,我弟法医鉴定为鼻骨裂伤,轻微伤,对方两人住进院,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但只是皮外擦伤而已。警局协调说双方参与斗殴,处罚应看哪方伤的重,用两伤抵一伤。还说要把我弟也抓进去。(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最后和解,参与人员每人罚款500,我弟得到5000元损失费。现在找工作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请问派出所会给开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jj112……(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3-13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