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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五万多块钱,一直要一直不给,无奈报警,然后他在派出所给我写了个借条

借给别人五万多块钱,一直要一直不给,无奈报警,然后他在派出所给我写了个借条 借给别人五万多块钱,一直要一直不给,无奈报警,然后他在派出所给我写了个借条,他四川的,我贵州的,现在都在福建,根据借条所写还款日期到了他还是一分没还,我想请问我可以在借条履行地起诉吗?还是要必须回家起诉??跪求好心律师解答,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9-11-06 14:53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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