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2018.3.16日——7.4日期间我们工人给武清区某建筑公司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7万多不给
在2018.3.16日——7.4日期间我们工人给武清区某建筑公司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7万多不给 在2018.3.16日——7.4日期间我们工人给武清区某建筑公司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7万多不给,在没办法情况下起诉到法院,经一审法庭在我们递交的很多相关事实证据面前驳回我们诉讼请求,理由证据不足;在同样的证据情况下,经天津一中院二审审理后发回武清区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请问律师.这次重审可请援助律师为我们出庭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9-11-02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