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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民事案不服二审判决向区高级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仍然不服裁定,则应该向哪里申诉?

民事案不服二审判决向区高级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仍然不服裁定,则应该向哪里申诉? 一债权债务纠纷民事案因不服二审向区高院申请再审,但区高院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但于裁定书中或取新的辩论焦点,和能够举证新的证据推翻原审部分判决,今天向区高院提出申诉,却被告知法院审过的案不再接受申诉,需要到区高级检查院去申诉,但之前去区高级检查院却被告知需要到市级检查院去申诉,可是半年前就已经向市级检查院寄去申诉状,可一直至今仍未收到答复,请问这应该再向什么部门申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一太子龙一(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3-13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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