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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将另一留学生致重残逃回国

中国留学生将另一留学生致重残逃回国 您好!我是受害人的家长,我们是河南郑州的,2010年9月14日我孩子在韩国留学期间,被安承峰等人向我孩子索要钱财,我孩子给的晚了,就被凶手安承峰等人打成重伤,现在安承峰已于2010年9月21日乘早8:30分的飞机逃回国内,(我们已在韩国立案)现在我们要在国内里追逃凶手,可是没有地方能立案。根据属地原则我们应该在哪里报案立案。安承峰是吉林延边珲春人。可珲春警方以“程序不对  证据不充分”为由将凶手拘押48小时后将凶手释放!这正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nwlj……(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3-03-12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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