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款订单:201910310955290821合同 甲方(出借
款订单:201910310955290821合同 甲方(出借 款订单:201910310955290821合同
甲方(出借人):洛阳有钱花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文化北路与红旗中路宜阳商业大厦2402室
乙方(借款人):包佳俊
住所:宁夏银川兴庆区新华东街天都十六区3号楼2608室
身份证号:640111200005052118
手机号:1332350444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
1、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圆) (小写:20000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0.006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19年10月31日 起至 2020年10月31日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系统支票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自动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13323504444
收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号:621799870019573545
姓名:包佳俊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0.1%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或违反借款条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借款方在审核通过后由于各种因素导致放款失败,严重情节导致资金冻结等如:虚假身份证、虚假银行卡、虚假联系人。此虚假信息会造成系统检测骗贷嫌疑,借款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限制其亲人、子女高消费,体制、教育等。
九、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提现后系统自动签约转账,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填写错误信息、银行卡失效、银行卡冻结导致的等等原因没有到账,或导致款项冻结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强制取消合同需赔偿甲方30%违约金。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2019 年 10 月 31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9-10-31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