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出租农田协议中的条款问题
出租农田协议中的条款问题 协议条款大致如下:协议有效期 2002年12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承包我家4.87亩农田 租金 付款方式,这些都没异议协议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和政府发展建设用地,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政策规定由农户享受的赔偿费归农户所有,所得的青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第九条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甲方签名是我父亲签的 乙方就盖了个公章。
乙方租了我的土地后转租给其他人经营了。第1年租的一个后来经营不善和他签了份中止合约后乙方又转租了第2个人经营。这个也没问题我们协议里也没规定不的转租。
这次正好国家征用土地,青苗补偿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了乙方第2个转租的,后来我去找乙方后才知乙方和他签的合约里青苗补偿费也是归他所有的。
我去找了乙方两次,告诉我打官司也是没用的,和我的协议是无效的,他的理由1.是和我签的协议是打错的青苗补偿费该归乙方所有才对,2.协议上乙方只有公章,没有签名,3.青苗是他种的,化肥是他施的,青苗补偿费毫无疑义的得给他。所以告诉我和我的协议无效。
现在我纠结的地方就在这,协议是他们起草后拿过来和我们签的,我父亲才小学文化,9年前签的协议,现在我找他们要青苗补偿费了跟我说这协议无效。还有一点我怀疑是不是特意在协议里放了这点,他可以随时随地的单方中止协议。
没有协议的话,青苗补偿费理所当然的是该归他的,这点我和理解,既然签了协议,我的理解就是得按协议办理。
求教各位大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28383……(上海-金山区)
提问时间:2010-07-11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