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二手房买卖纠纷vip

二手房买卖纠纷 我在今年出卖了一套房屋给另一个人,合同价款106.3万元。合同约定交付的“房屋包含,洗衣机、冰箱、床等 房东只可以带走私人物品”。合同约定购买方缴纳全部价款后30日内交付房屋给购房者。
我在交房之前把一台空调,2个客厅的吊灯,洗衣机一台进行了更换。2019年10月27日应中介方的要求我把房屋交付给了购房者(我并不知道购买方未付完全款)。
现在购买方要求按照当时他拍照的样子让我还给他。同时我发现购买方还差3000元并没有支付给我。
麻烦律师给我建议!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在支付3000元后再过30日交付给他(现实是购买方现在不愿意),我的物品是否如他所说要归还给他!万分感谢!对方起诉我,我胜诉几率多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eaa2……(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9-10-28 15:03
已有2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