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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律师给出出主意,我是宁夏青铜峡的一个劳务公司,于19年
请各位律师给出出主意,我是宁夏青铜峡的一个劳务公司,于19年 请各位律师给出出主意,我是宁夏青铜峡的一个劳务公司,于19年的8月份跟中铁大桥局的书记(郑总)还有郑总的上司(李铁)李总谈好,让我们来做贵州省夹岩水利工程3标的支渠等四项工程,我们于19年的8,26号到达项目所在地,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的项目公司,(郑总在黔西县谷里镇有办公地址),27号开始前期的准备工作自己现场勘测和放线等工作,于9月27号把甘棠镇大锡村和双星社区所属的1到6号控制点的红线全部完工,等十一节假日后,郑总和李铁又从东北找来一家施工单位,不让我们干了,后来我们跟郑总多次协商赔偿问题,郑总都以李铁不说话,他处理不了,也不给处理,事情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我们跟郑和李铁(李铁不在现场)多次交流无果,今天无意之间看到你们,想跟你们请教一下,就我们的事情该怎么办才能快速的解决,拜托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9-10-2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