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 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要求赔偿20万 作为精神损失费和名誉吗?
没用赔偿,可以不理会。
不应该赔偿他的,你的损失也是不小的啊;
你好,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
无权提出,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无需赔偿。1,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议,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违背夫妻间忠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男方父母的这种要求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男方要求无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只要你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方,你不需要对男方赔偿。过错方的表现主要是重婚、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与婚外异性存在同居关系几种情况。
不用赔。
不存在精神损失及名誉损失
该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法律依据,不用理会。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合理要求,你可以拒绝。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法律上没有这两个赔偿项目,只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原文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诉到法院,法院不会支持精神和名誉损失费。
你好,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
协议不成建议起诉离婚。
若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