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开庭,原告被被告打了,当时报警是公安出的警,然后开庭改了时间
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您好,建议和法院联系
答:打架事宜归公安管。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公安机关
你好,可以联系公安
你好,建议和法院联系 或可以和律师联系的,由律师全权代理的,及时维权的
联系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打人的问题,还是公安管,受伤的,可以申请鉴定,依法要求处理
如果在法院内发生的应该归法院管辖。